济宁男子张某因诈骗两次获刑,出狱后重操旧业。张某自称父亲是县委书记,母亲是法院庭长,以“官二代”的身份与人结婚骗钱,并借为他人安排工作为由进行诈骗。两次诈骗张某共得到现金20余万元。近日,济宁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
现年20余岁的张某是法院的“常客”,曾因诈骗罪两次被法院判刑。2010年2月,张某刑满释放,半年后又重操旧业。同年8月份,张某就医时结识了女子王某。得知王某想到医院上班,张某谎称认识卫生局的领导,能把王某安排到医院工作,取得了王某的信任,又以送礼打通关系为由骗取2万元。
2010年9月,张某又编造了一个山东省渔业厅海员的身份,在网上发布征婚信息结识了郭某。在交往过程中,张某为了骗取郭某的信任,又给自己加了个“官二代”的头衔,称其父亲是济宁市某县的县委书记,母亲是法庭庭长。郭某对他的谎话深信不疑,和张某登记结婚。张某以各种名目骗取郭某18万余元,直到谎言被揭穿,才逃之夭夭。
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后,张某供述,从2010年9月到2011年1月这段时间里,他还谎称自己是现役军官,和两名女子谈起了恋爱,骗取了她们的信任,并与其发生了两性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且张某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款5万元。(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徐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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