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光伟,原系荣昌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本想通过踏实工作获得升迁,而希望一次次落空。他的心态从不舒服变为不满,继而变为仇恨,仇恨单位、仇恨领导,最后竟用贪污公款的方式进行报复。前不久,彭光伟因贪污公款23.4万元,被判刑十二年。(9月8日 《重庆晚报》)
做人要有进取心,是对的。但是,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心态和价值取向。尤其是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在对待个人前途问题上,更加应该保持一颗阳光的心态,不能唯官是求,更不能只要是仕途不顺,得不到提拔,就破罐子破摔,想通过贪污腐败来弥补内心的不平衡,这种由心理不平衡引发的腐败,就是“报复性腐败”。也许有人会说,腐败是有权的领导才能做到的,普通工作人员或中层干部,即便想腐败也没机会。这种说话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官场、政界,腐败是不分官不官,也是不分官大官小的。尤其是“报复性腐败”更加可怕,更加具有危害性。
“报复性腐败”,除了心理不平衡、心态不端正之外,还是个人价值观、人生观的扭曲。有些机关工作人员,进了公务员队伍,就认为有了升官进爵的台阶,在工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邀功领赏,认为就应该受到提拔、得到重用,全然不顾其他方面的条件和要求。而如果不提拔,不从自身找原因、找差距,而将责任错怪于单位、迁怒于领导,认为是故意刁难自己,而导致心理失衡,产生报复心理。“报复性腐败”,之所以能够得逞,说到底,还是其手中有着可以腐败的“权力”,而该“权力”又不能很好的得到监管和约束,或者说在制度设计上有着可以钻的空子。
当然,官场“报复性腐败”,远非仅此一例,某种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普遍性,甚至有蔓延趋势,一些升迁无望的“天花板”干部,常常内心都会有某种程度的扭曲,认为官无望,但钱不能无求,于是疯狂敛财、报复腐败,甚至还有小官大贪、小权大腐的倾向,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遏制。
强化教育。教育不是万能的,但是离开教育是万万不能的。对领导干部如此,对一般工作人员、中层干部更是如此。要通过教育,帮助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在类似彭光伟这样的人未能升迁时,注意发现其思想苗头,引导他们正确对待仕途升迁和个人进退。
完善制度。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关管理、干部使用,必须制度先行。特别是在干部的选任上,必须坚持做到凭实绩说话,以制度选人,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钻营者得利。各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进一步改革完善用人制度,形成用人唯贤、能上能下的格局,用制度管人管事。
强化监管。小官大贪也罢,高官巨贪也成,都是因为其手中的权力失控、失范。因此,必须严格管理、严密监督,大力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使公共权力没有机会和土壤腐败,同时要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问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由此倒避当官为政者廉洁履职,让用权者不敢贪。
自我调适。心态决定状态,角度决定高度。机关工作人员,只有正确处理好个人和集体的关系、个人升迁与党和人民事业的关系,才能保持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要树立一种大局观念、民本思想,当个人问题与大局和民生问题发生冲突的时候,要能够主动调适、自觉调整,始终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最佳状态。对于彭光伟来说,没有受到提拔,他不是选择积极和同事、领导沟通,找出自己和那些升迁者的差距,而是心理失衡、自暴自弃,最终走上犯罪之路,这个教训十分深刻。“知足者常乐。”对于彭光伟这样的机关干部,如果不知足,过于看重名利,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一失足成千古恨。原本工作很努力、很勤奋、很优秀的工作人员,急于求成、急功近利,升迁未果,不与领导同事沟通交流,而是采取了极端的手段,报复性腐败,既葬送了个人的大好前程,也辜负了党和人民,辜负了父母,更辜负了自己的辛勤努力,成为了反面的典型、腐败的案例,同时也给世人留下了永远的痛,值得反思和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