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包工头王某拖欠农民工鲁玉安等人的工资,鲁玉安最终选择与老乡徐广艳一起将王某4岁的儿子绑架,并以赎金的方式索要10万元欠款,最终鲁玉安被公安机关抓获。昨天,鲁玉安与徐广艳一起因涉嫌绑架罪被公诉至大兴法院。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鲁玉安是一名从河南来京的农民工,两年前他便跟随包工头王某一起在北京打工。只要有活儿,王某便通知他,由他提供五六个工人一起干活,而王某则认识很多像鲁玉安这样的小包工头。王某回忆,此前他们从没因为工程款有过矛盾,但去年的工程由于甲方迟迟没给钱,导致他也没能按时将工资发放给鲁玉安。
2010年11月,王某说好的17日给钱的承诺又没有兑现,鲁玉安手底下的几个人又没拿到钱。多次要钱无果的鲁玉安,在2010年12月1日选择用另一种方式要钱。他找到了王某在大兴的暂住地,让人将他4岁的儿子哄骗出来,带到天津市的一家旅馆内。哄骗孩子上钩的人叫徐广艳,她一直负责给孩子做饭,同样是王某雇来的工人,也同样被拖欠了工资。二人先后用打匿名电话、发短信、提供银行账号等手段向王某索要赎金10万元。
鲁玉安在庭审时说:“我没有文化,所以走上了犯罪的路道,当时也是被逼无奈,为了索要农民工的血汗钱,我没有想伤害孩子!”他称自己的行为是非法拘禁而非绑架,之所以出此下策也是因为被逼无奈。
鲁玉安称王某先后打了三次欠条,分别是6万多元、1.4万多元和3.5万元。但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工钱王某没打欠条。“他欠我们五六个人10万多元,我们想能要到10万元就可以了,所以没有多要。” 鲁玉安称,因为担心再次索要工钱会遭到王某的拒绝,于是便绑了他的儿子,谎称是需要赎金的绑匪。他同时表示,带走孩子后给孩子买了很多好吃的,并没伤害他。
庭审中,公诉人表示,根据现有的欠条,只能证实王某欠了鲁玉安8.1万多元,且6月份的欠条王某已经结过一部分,所以鲁玉安所称的10万多元的证据不足。其次,虽然二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不能直接证明是因为索要债务而绑架儿童。因此,公诉机关认为鲁玉安和徐广艳已构成绑架罪。
对于指控,二人的辩护律师认为,二人为索取债务而实施的绑架不同于绑架罪的勒索他人财物,且鲁玉安索要的10万元并没有超出合理的债务数额,因此不应构成绑架罪。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荀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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