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4000多万的犯罪嫌疑人,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批准逮捕。该案受害人达400多名,其中有十几位老年人每人投资过百万,除获得少量返还利息外,基本血本无归。
2009年3月至今,犯罪嫌疑人李某租用体育西路一大厦16楼两间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先后伙同郝某、莫某、毕某等人干起了诈骗的勾当。虽然办公地点一样,但是其公司名却换来换去,曾用过“黑龙江东×德高新型建材科技发展有限开发公司”、“黑龙江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他们列出的“投资项目”有投资环保建材制造、园林式墓园、老人院等。这3个被吹为“回报率高”的投资项目几乎子虚乌有,但却以月回报率19%—21%为诱饵吸引投资。
据办案人员查证,没有证据证实公司投资该3个项目。其中有一个位于白云区的老人院项目,嫌疑人最初仅是想从该老人院获取老年人的客户资料,后来才有收购意向,但直到案发,该项目尚未谈成。
该案受害人主要是老年人,年龄最大的84岁。嫌疑人李某今年64岁,他从各个渠道获取老年人的联系方式并叫业务员逐个打电话,同时以赠阅报纸、组织老年人到近郊免费旅游、免费喝早茶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投资其公司。
李某将客户汇入其私人账户的投资款及现金交由公司财务周某、张某,由他们将每天吸存款项的8%作为业绩提成分给业务员,将公司业务主任及其管辖的业务员每天招揽的存款总额的12%,作为业绩提成分给公司业务主任,最后将当天所有客户总投资额的2%分别发给郝某、莫某、毕某3个副总经理,1%分给公司讲师。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团伙的开销数额惊人。嫌疑人租用体育西路高档写字楼,每月仅租金就要6万多元,公司业务人员达100多人,容易给人一种是大公司的假象;许诺及实际给付受害人的月息达19%—21%,即投资1万元,每月可获得2000元左右回报,且半年返本;公司在每获得1笔投资后,仅支付利息、业务员提成、业务经理提成、副总经理提成、公司讲师提成这5项就已超过投资款的50%,且每天结算一次。从现场缴获的公司账单、工资表、业务提成等证据看来,3名副总经理、1名讲师每月月薪均有5万—10万,其中业务量最大的副总经理郝某于2010年获公司奖励1辆价值约100万元(含税)的进口宝马730i小轿车。该公司事发时,侦查方从嫌疑人李某的私人账户查获金额近1000万元。(记者 赵杨 通讯员 赵辉 钟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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