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小伙小岑和舟山姑娘小卢,都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两人从小都跟着母亲生活,家庭经济条件也都很一般。两人性格还都有些叛逆。
2009年初,24岁的小岑遇到了22岁的小卢。相似的命运让两人相见恨晚,感情迅猛升温。
一个月后,小卢怀孕了,两人惊恐不已。分别向两位母亲坦白后,两人马上领了结婚证。
到底才认识一个多月,双方缺乏了解,还都没有工作,吵架成了家常便饭。
女儿出生后,更是矛盾不断。小卢活泼贪玩,不愿被孩子牵绊。看看小姐妹们,自由自在,有几个还找了有钱的男朋友,小卢倍感失落。
小岑也是年轻气盛,平时散漫惯了,突然做了父亲,根本无法适应这样的角色转变。加上小卢天天抱怨,他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搬出了家,和朋友吃喝玩乐做“逍遥王”。
不争气的老公啊!小卢气不打一处来,上了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小岑痛快答应离婚,但一提到孩子,两个人都摆出一副“打死也不要”的架势。
“我没工作,没经济能力,自己也还不成熟,不会带孩子。”小卢抢白。
“孩子是她生的,感情更深。我跟女儿没什么感情的。”小岑急忙辩解。
小岑还说,如果小卢肯带孩子走,他愿意每月出600元抚养费。
“我愿意出800!孩子你带走!”小卢“不甘落后”。
争到最后,两人都提出了自己每月付1000元,但孩子得由对方带走。
“婚姻不是儿戏,想结就结,想离就离。孩子更不是玩具,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一脚踢开啊!”看看两个年轻人,二十多岁的人了,还没有一点责任感,法官痛心哪。“抚养孩子是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离婚了,受伤最大的是孩子!”
“我们都这么年轻,带着孩子,以后怎么结婚?” 两人这回倒是有默契,“其实,我们连1000都拿不出的,只是说说而已。”
昨天,承办法官找到了两人的母亲,希望劝说小夫妻和好。双方亲友一起上,小卢想了想,决定先撤诉,“看看他的表现,再决定以后要不要离婚。”(通讯员 焦川 本报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