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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接错人”致老太失救身亡 急救中心被判赔

2011年09月15日 10:4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救护车“接错人”致老太失救身亡急救中心被判赔
昨日,死者家属在法庭上流下眼泪。记者 王贵彬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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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门头沟的韩老太突然发病,急救车派车抢救途中接了其他患者,韩老太身亡。韩老太家人起诉急救中心索赔54万余元。昨日,门头沟法院判决急救中心赔偿韩老太家属5.6万元。

  家属

  急救车“迟到”

  昨日,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韩老太的家属称,2009年7月8日上午7时45分,韩老太突然发病,家人拨打了急救电话。接线员答复称急救车20分钟内赶到。但上午9时30分,急救车才赶到家中,此时韩老太已因错过抢救时机死亡。急救车“迟到”近两个小时原因是途中接了别的患者。

  急救中心

  患者电话无人接

  急救中心辩称,韩老太所住地区门牌混乱不清地址不好找。家人告知在路口接车。急救车赶到所约路口时,有人在挥手接车,急救车跟“挥手人”到其家中发现患者并不是韩老太。由于患者梁某为急危病症,不及时救治将危及生命,急救车将梁某送到医院后立即赶往韩老太家中急救。

  急救中心还提出,韩老太是因小脑、脑干再次出血致死,救治时间延迟对死亡没有影响,韩老太家人未留手机,固话无人接听,也存在过失,不同意赔偿。

  法院

  急救中心存在过错

  韩老太去世第二天遗体火化。家人起诉后,鉴定中心邀请专家依据韩老太生前病例和记录等材料作出鉴定。鉴定认为,急救车晚到,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影响较轻微,在死亡事件中所起作用为B级(10%)。

  昨日,门头沟法院一审认为,急救车晚到存在过错,且司法鉴定也认定其和死因之间存在关联,判决急救中心赔偿死亡家属5.6万元。

  急救中心表示将回去商量是否上诉。(记者 陈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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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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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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