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些年已经制定了一些制度,包括领导干部财产和家属子女在国外定居和经商情况,我们还要进一步加以完善,逐步从申报到公开,这是对干部手中权力的一个最重要的监督。”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大连出席第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和企业家座谈会,并回答了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和企业家的提问。(人民网)
这些年来,民众对官员收入、住房、投资等个人事项一直充满监督期待,这种期待可以说是愈来愈强烈。不可否认,这些年来,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包括从官员财产报告从申报制度等等,但其成效总难以让民众满意。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官员财产仅止于申报,供内部述职之用,只是一种小范围内的“公示”。
很显然,这种申报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官员的自律,申报的对象是组织,这就很难保证信息的质量———官员个人财产申报未覆盖整个家庭的收入和财产状况,不动产(如房产)、交通工具、存款、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财产情况未能应报尽报。如果官员财产状况仅停留在申报环节,在小范围内封闭式的流通,而不向社会公开,那么,在缺失外部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这种体制内的监督很可能在效果上大打折扣,甚至失灵。
信息公开是腐败顽疾的最好消毒剂,公示是实现监督的重要一步。公开官员财产状况是国际通行的反腐利器。公开公示是较财产申报更为重要的一环,而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也是其中的应有之义。这就需要依靠另一大利器——公开公示,让群众去检验其申报内容,让舆论监督去震慑试图掩盖黑金的官员。这既是基于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的姿态,更是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的需要。
官员财产,本就不属于个人隐私,而监督官员财产,本就是纳税人的权利,因此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是现代文明的必须要求。这些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在官员财产状况公开方面做过有益尝试。像湖南省浏阳市从2009年开始,市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个人财产、配偶及子女从业、就学、出国(境)、外出旅游、婚丧操办等都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示。这些尝试值得充分肯定。
正如温总理所说的,当前最大的危险在于腐败,反腐倡廉是中国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当官员财产从申报从向公示,拎得出来晒太阳,摊给广大民众看,必能大大遏制腐败的发生,对培养官员对民众负责、为纳税人服务的精神也是大有裨益的,无疑有助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我想,这也是温总理强调官员财产要从申报走向公开公示的初衷吧!(文白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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