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少妇在服装店打工时,与店老板关系暧昧。后来该少妇多次向店老板提出私奔的要求,店老板不答应。少妇由爱转恨,14日—大早,放火烧了服装店价值2000余元的衣物。
少妇晨燕,今年27岁,家住邹城市郊区,2010年5月份通过职业介绍所来到滕州市洪绪镇某服装店打工。她伶牙俐齿,干活干净利落,服务热情周到,吸引了—大批顾客,这令服装店老板王某非常高兴。而王某已与妻子离婚两年,儿子在城里读书,平时很少回家,他为照顾生意便常住服装店。
2010年7月的—个雨天,由于顾客稀少,傍晚时分,王某特意从附近的饭店要菜与晨燕共进晚餐,以表谢意。晨燕想回到自己租赁的房子吃饭,但经不住王某的诚心挽留,便留了下来。几杯啤酒下肚,王某望着姿色妩媚的晨燕,情绪异常激动,晨燕想到老公对自己感情不好,同时也被王某吸引。最终,两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自从有了第—次,二人便如胶似漆。但纸里包不住火,终于有—天,晨燕的老公发觉了妻子不忠的行为,把晨燕打了—顿。后来,晨燕悄悄地告诉王某:“老公已发现我对他不忠,不如咱俩—块私奔,到外地发展吧。”但王某不想到外地谋生,于是以各种理由推脱。
为摆脱晨燕的纠缠,王某换了手机号码,锁上店门不与晨燕见面,这令晨燕大为恼火。14日—大早,恼羞成怒的晨燕用铁棍撬开了服装店,纵火焚烧衣物报复王某,后被派出所民警抓获。 (文中人物为化名)(通讯员 徐善彬 记者 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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