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9月15日电 (记者 钟新 通讯员 芮宣)温州瑞安的郑某为逃避执行,多次隐匿转移财产,还玩起了“人间蒸发”。今天,浙江瑞安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两年。
郑某因投资需要,与何某等人发生借贷纠纷。2009年6月至11月,瑞安法院对所涉9个案件分别作出调解及判决,认定郑某需履行总计1008万余元的偿还义务,其中191余万元由民事判决书确认。
民事调解书、判决书生效后,郑某未如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期间,法院多次传唤郑某,郑某均借故推脱,后干脆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查询银行账户、名下其他财产、公安部门的宾馆住宿登记、出入境记录,执行法官在穷尽执行手段后,仍一无所获。多次登门寻找无果,电话不是关机就是停机,郑某甚至“人间蒸发”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在查找该院案件信息系统时,查获郑某与戴某的离婚纠纷案件在该院审理。通过审理法官的协助,终于在郑某领取法律文书时将其“找到”。
同时“找到”的还有一张前妻的银行卡、一张伪造的身份证和十几张电话号码卡。
据悉,原来巨额债务缠身的郑某,在“人间蒸发”后过着“潇洒人生”。
2010年3月,郑某将与他人合伙经营一家农家乐作价202.8万元,转让给倪某等人。随后,倪某将一辆汽车作价24.8万元抵给郑某。郑某将车子登记在女儿名下,予以隐匿后转卖得款。
同年3月、5月,郑某在收到倪某的转让款后,将30万元分两次转存到以其前妻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内,并用其中的6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东南牌轿车,供自己使用。为规避法院执行,郑某将车子登记在他朋友名下,据悉他朋友不会开车。而卡内剩余的钱款,均被郑某及前妻何某名义所用。此外,他还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再随身携带十几张电话卡,以便隐藏行踪。
法院审理,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二年。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浙江瑞安法院已对于拒不执行、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实施拘留26人,罚款13人,已判处有期徒刑 1人,已移送公安机关拟追究刑事责任4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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