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7岁的李雪(化名)出生在富裕家庭,却自幼让家里“不省心”。15岁参与抢劫被判缓刑,22岁接触毒品,后两次因非法持有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等罪名被判拘役。今年6月,她再度在出租房内向他人提供毒品并共同吸食,被警方抓获。昨日,南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李雪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富家女”从小不省心
昨日上午9时,南开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被告人李雪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记者旁听了解到,现年27岁的李雪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尽管只有中专文化,却衣食无忧。然而她从小便是一个让家长“不省心”的孩子,15岁时就因参与抢劫而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据李雪自述,从2006年开始,她沾染上了毒瘾,此后多次向上家购买,并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于2007年被判拘役6个月。
今年年初,李雪再度因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拘役5个月,后因向一起重大案件提供重要线索,得以提前释放。没想到释放后不久,便再度因同罪行被警方拘捕。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6月15日,李雪在其租住的红旗路某日租房内,为吸毒人员张军(化名)、赵婷婷(化名)提供冰毒,并一同吸食,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查获李雪持有的毒品10袋,成分为甲基苯丙胺(冰毒)39.07克及大麻、海洛因、氯胺酮共1.73克。查获橙色及红色药片24粒,成分为硝甲西泮3.24克、甲基苯丙胺0.53克。后警方在李雪汽车内收缴冰毒49.45克。
检察机关认为,李雪屡犯涉毒罪行,且此次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超过50克,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结合其容留他人吸毒罪行,建议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至11年,并处罚金。
两罪名成立判刑9年
庭审中,针对检察机关指控,代理律师为李雪被指控的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了无罪辩护。律师指出,实际的开房人是李雪的朋友杨哥(化名)。按照李雪供述,是杨哥先在该处开了一间房,电话邀其过去后,她见一间房生活不便,便让杨哥又帮她开了一间;此后,李雪的男友张军和杨哥的女友赵婷婷先后来到她房中一起吸食毒品。律师认为,李雪并非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而仅是将吸毒作为朋友圈内的交往,加之其不是开房人,故不具备容留他人吸毒行为。
由于非法持有毒品数量是否达到50克决定着被告人是否获刑七年以上,故而李雪及其辩护人对该项罪名数额提出异议。李雪认为警方是在自己主动交代车内有毒品后才搜查出的,故其实际持毒量应为在日租房内的不足50克。此外,律师提出李雪曾屡次被家人送到外地戒毒,年初涉案中还有过立功表现,请求从轻处罚。
检察机关针对李雪及其代理人辩护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是李雪让阳哥开的房,且李雪对日租房具有实际支配权和控制权。此外,依据所查明事实,在李雪交代车内有毒品前公安机关已在其车内查获毒品,故不能认定自首情节。
经审理并查明事实,南开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李雪上述两项指控罪名成立,同时,其屡次涉足毒品犯罪,酌情应从重处罚。综上,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5000元,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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