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留给奶奶处理
问:你们家财产,估计还得打官司。
李磊:我也不知道,我准备立个遗嘱。都给我奶奶吧,让她分去,想给谁给谁,奶奶、姥姥、叔叔和姑姑,不管谁都分点。
问:那你媳妇那边呢?
李磊:没错,我媳妇她爸妈,也多给他们留点,我对不起他们。
问:假如再活一回,你会怎么处理?
李磊:肯定得好好活,混出个人样儿来。
遗产
悬疑
岳父母欲
再提诉讼
李磊被执行死刑后,他的财产分配问题就被提上了日程。李磊留给法官的那封信,也成了一份关键性的文件。记者经过多番讯问,从可靠渠道了解到,李磊将财产全部留给了奶奶。
李磊岳父母的律师冷光强告诉记者,他将于下周向大兴法院再次提起诉讼,起诉对象和内容与前次无异,被告是李磊的奶奶和姥姥,诉讼请求是要求析产,并请求法院调查李磊的家庭财产情况。冷光强律师说,李磊岳父母不会再特意为房产问题参与诉讼,他们将处理财产的事情全部委托给了他本人。目前李磊家共有现房和期房大概7套。如果李磊留下遗嘱,那么这些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其中一半应该属于李磊妻子,李磊的那一半用来还债或者赔偿,剩下的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李磊的代理律师潘志东告诉记者,李磊的财产首先要支付他的债务,即法院判决的345万赔偿款。如果李磊留有遗嘱,在偿还完债务的情况下,如果财产尚有剩余,将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如果还有遗嘱没有涉及的财产,那么将按照法律条文,进行法定继承。
-大兴灭门案始末
★2009年11月23日晚10点至次日凌晨 在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小区内,李磊持刀将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儿子杀死。
★2009年11月28日17点50分 在三亚河西路某休闲会馆,李磊落网。
★2010年7月2日 市人检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磊提起公诉,市一中院正式立案。
★2010年8月4日 李磊案在市一中院开庭。
★2010年10月15日 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李磊死刑。附带赔偿其奶奶、姥姥、岳父母等受害人345万余元。宣判后,李磊未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而是以自己名下财产“不够赔”为由,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2011年3月3日 市高院宣布维持原判,上报最高法进行死刑复核。
★2011年9月初 最高法核准李磊的死刑。
★2011年9月16日 李磊被执行死刑。 本报记者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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