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9月13日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
案情:被告人通过与北京市怀柔区峪口村村委会主任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形式,非法改变峪口村农用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村主任承包林地建别墅
被告人张玉东系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主任兼经济合作社社长,2006年的一天,在峪口村朋友家游玩时,张玉东留意到该村拥有一块依山傍水的“荒坡地”,于是他动了一个大胆的念头,那就是把这块土地开发成别墅小区,一定能够赚个盆满钵满。
而实际上被告人张玉东所谓的“荒坡地”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农用地,是不能用来建设房屋的。然而,张玉东仍然找到峪口村村委会主任陈有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陈有海以每年仅15000元的低价格,将50亩林地转包给张玉东,并在土地用途一栏填上“房地产开发”,非法改变这50亩林地的用途。
就这样,张玉东拿着一纸貌似合法的“土地承包合同”,雇佣施工队在林地上建造了39栋别墅及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其间,张玉东采取“借鸡生蛋”的手法,先通过别墅户型图招揽顾客,再利用顾客预交的房款进行施工。就这样,边卖边修,边修边卖,39栋别墅全部售罄,张玉东收到的房款以千万元计。
得知此事的怀柔区林业局曾于2008年6月与2009年6月先后两次给张玉东的工程下过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其停止施工,恢复农用地原状。但张玉东却对之充耳不闻,视而不见,采取东躲西藏的办法在一片罚单中完成了施工。
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该工程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面积为27384.23平方米(41.07亩),该部分地域生态平衡功能大为减弱。
2011年6月,张玉东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现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是否“明知”农用地
“明知”作为刑法规范中“故意”的要素之一,是认定罪行主观方面的重要考量。庭审中被告人抗辩的有力理由之一即称不知道所占用之土地为农用地,认为此地为荒坡地,故用作房地产开发属于因“无知”而导致的无心之失。
对此检察官反驳道:“我国对土地有严格的勘测划定,林地是用来培育植被为以后进行绿化所用,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这些均有档案记录,身为村委会主任,不可能不知道。”
“林业部门曾两次对该工程下发行政处罚,张玉东应当知道此种行为是违法的。”
参与公诉的检察官提到,林地是农用地的一种,是北京市专门进行水土保持的涵养地,为维持生态平衡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农用地根本不能作为建设用地来进行房地产开发,这应当是一种常识。
行政处罚VS刑事处罚
围绕非法占用的面积究竟是多少,本案对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关系问题展开激辩。
辩方认为,行政处罚是一种独立的处罚形式,不能与刑事处罚进行合并,张玉东所占用的农地中部分面积已经受到林业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应当计算在刑事追诉所要勘测的范围内。
而张玉东之前没有执行林业部门的行政处罚,是相关部门执法不力所致,因此认定非法占用的农地面积时应当刨除行政处罚所针对的面积,对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应追溯到之前所处的行政处罚所涉及的面积。
控方则认为,两次行政处罚下达之后张玉东均未执行,没有拆除违法建筑并将该林地恢复原貌,所以应当累积计算。否则可能会导致行为人对刑事法律的规避,即只要控制好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面积,每次仅受行政处罚即可,从而使刑法的规定面临架空的危险。因此张玉东非法占用农地的面积应当累积计算,当然包括之前行政处罚时未执行的面积。
违建别墅前途未卜
“该行为所造成的对生态的破坏难以弥补,虽然后来又种植了一系列植被,但是其调节生态的能力相比原有植被要微弱。”检察官对于该案件遗留问题的解决表示忧虑,“所建房屋是非法建筑,但是由于涉及到购房者的利益,现在该如何处理这些已建房屋仍需要深入研究。”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存在去郊区购房的意向是正常现象,但是要注意通过合法的方式,可以通过与农民签订合同的方式,租赁农民的房屋,享受一下乡村的田园生活,但是在农用地上建商品房的行为是法律坚决不允许的。”
检察官认为这种乱占农地之风应当被制止,决不能以损害生态平衡为代价,换取一点物质享受。
房子盖时
监管在哪里
本案反映出,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利益驱动以及监管缺失之下,资源控制者无视法律规定以及国家行政处罚,追逐利益的张狂。
监督机制往往在事后才能发挥作用,是难以遏止此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现象的重要原因。等房子建完了、卖给购房者了,生态已经遭到破坏且无法恢复到原状的情形出现之后,才发现问题。虽能够亡羊补牢,遗留下的却是一盘难以进行的残局,违建房屋不能拆除,生态破坏难以恢复。
人们期待,把监督工作做在事前,在张玉东将林地开辟成荒地,拿着户型图到处兜售的时候,相关部门就应当有所应对。事前监督能够把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对于预防问题的发生能够起到更加建设性的作用。
同时,购买者在购买房产时也要慎重考虑,特别是在郊区购房时,对于土地的用途是否合法、房屋的产权是否明晰应当做仔细鉴别,防止在不经意中成为违法开发土地行为的背后助力,也防止自身陷入无休止的权属纠纷中去。( 樊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