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由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盘龙区马存攀等50人特大涉黑案一审宣判。由公诉机关指控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赌博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打击报复证人罪7宗罪名均被法院采纳,所控罪名全部成立。
去年6月,昆明警方先后将马存攀等50人抓获,并缴获赃款53万余元、涉案车辆6辆、对讲机11台、刀具29把、钢管6根、仿“六四”式手枪1支、钢珠枪2支等。警方查明,该涉黑团伙头目为马存攀,盘龙区滇源镇人,1998年因犯绑架罪被判刑15年,2006年减刑刑满释放。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以马存攀为首的组织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在盘龙区松华乡、滇源镇等地的山岭、村落开设流动赌场,以抽头渔利的方式牟取非法利益。
2010年年初,为了自身的发展,以马存攀为首的团伙利用各种手段侵蚀着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暴力恐吓威胁、金钱拉拢腐蚀等手段,使一些基层干部为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而村干部李某对该团伙赌博行为进行举报导致该团伙部分成员被抓获后,马存攀指使成员深夜闯入李某家中,将李某打伤,并持刀威胁要灭其全家。随后,又让团伙成员送钱、送烟给李某,威逼利诱,令李某为其服务。
马存攀为了开设流动赌场进出山林方便,多次指使团伙成员对滇源镇迤者村委会的部分村干部和护林员进行金钱利诱,使他们在私利的驱使下,为马存攀涉黑涉恶团伙提供场地、提供保护、充当耳目、通风报信。
此案不仅涉案人员多、社会影响大,而且犯罪嫌疑人年龄跨度较大,其中最小的18岁,最大的53岁。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法院审理查明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存攀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10.5万元。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获有罪判决。(记者储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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