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多岁小李父亲老李,凭着自己多年的苦心经营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企业家。不料,因小李冲动,犯下强奸罪,其父不去想着教育儿子,让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却安排受害人作假证以期为其脱罪,结果父子双双受审。
2011年3月15日,小李唱歌时,在蒋某介绍下,认识了某歌厅服务员袁某,并互留了手机号;当晚十二点左右,小李电话约袁某,说自己和几个朋友在宾馆开了房准备打牌,三缺一。
袁某不知是计,搭乘其车一起来到县城郊区一宾馆,进入房间后,被小李拉住,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其父老李为给儿子脱罪,找到中间人帮忙联系袁某及其家人。经过“讨价还价”,老李终于与受害人袁某父亲达成协议:两方私下了结,由他给受害人家1.8万多元钱,贿买被害女孩及其家属,要求被害人“改口”,说和小李是男女朋友关系,正在热恋,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叫受害人到公安机关撤案。
2011年3月19日,在老李的安排下,受害女孩和小李一起手拉手到公安机关,去向侦查该案的办案人员“陈述事实”。
司法机关通过认真工作以铁的证据击败谎言。8月15日,李某被舒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16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妨害了证人的正常作证和诉讼的顺利进行,触犯了刑法,构成妨害作证罪,对其提起公诉,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以妨害作证罪开庭审理了此案,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安徽商报 何流 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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