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下称医专)校长黄祖春涉嫌受贿20万元受审(昨日报道)之后,昨日,帮他传递受贿款的校办主任丁昭良也因涉嫌收受绿化承建商好处费12万元,在沙坪坝区法院受审。
负责学校绿化增补
收受承建商好处费
今年47岁的丁昭良,自2007年开始担任医专校办公室主任。
去年10月,医专在大学城的校区要进行绿化增补。当时学校班子要接受上级检查,经过会议决定,由校办负责牵头实施该项工作。时任校办主任的丁昭良自然成了牵头实施负责人,行使起协调管理绿化增补工作的职责。
检察机关指控,该工程的承建商及盆栽供应商张某、刘某,承接工程后曾向丁昭良承诺,将工程款的5%作为好处费送给他,另外将工程款的15%作为好处费送给校长黄祖春。
为此,从去年10月到今年5月,张某、刘某分3次,共计拿给丁昭良现金25万元。丁昭良将其中的13万元拿给了黄祖春,自己留下12万元。
最后一次留了7万元
只给了校长5万元
在作证证实黄祖春收受好处费时,丁昭良表示,张某和刘某第一次送钱,是用报纸包好2万元现金和6万元现金,装在一个纸质的铁观音茶叶盒中。他打开了6万元的纸包,取出5万元拿给黄祖春。
第二次是今年春节后,自己在江津请客吃饭时,刘某又拿给他5万元。他随手放在汽车的后备厢内。之后,他拿出其中的3万元给了黄祖春。
第三次刘某送了12万元。丁昭良在送黄祖春回家时,放了5万元在他家。
丁昭良还表示,虽然他曾经向黄祖春汇报过,张某承诺给他的好处费比例是工程款的15%,给自己的比例是5%。但是,他觉得黄祖春根本不会根据工程款总额,按照自己应得比例,来计算自己究竟该收多少钱。他觉得只要自己拿了钱给黄祖春,黄祖春就会对自己很满意。
第3次收到刘某的钱后,他觉得前两次都留少了,最后一次他得多留点。所以,这一次他就留下了7万元,只给了黄祖春5万元。
自称失窃6万元
因为很敏感没报案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丁昭良昨日称,自己总共拿了12万元,其中3万元已经还给刘某。
“为何之前的供词里面没有提到归还的事?”公诉人问。
“我当时只把注意力放在交代钱的总数上面……而把其中3万的去向给疏忽了……以至于后来被关押后才想起。”丁昭良吞吞吐吐地说。
“这12万元是如何支配的?”公诉人追问。
丁昭良表示,退还给刘某3万,剩下的有2万用于公务开支,还有1万是和黄祖春去万州时用掉了,6万元放在办公室被盗,“因为对钱很敏感,所以就没报案。”丁昭良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