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建设。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的实践中去。一要积极参与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建设。要高度重视群众诉求,畅通诉讼渠道,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三农”问题、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处置机制建设。要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三要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关怀帮扶体系建设。要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积极参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以及被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分人员的帮教管理。要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完善对未成年罪犯的司法保护制度。四要积极参与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感。要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积极参与信息网络服务管理,健全有关工作机制。
王胜俊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更加注重通过执法办案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深入总结社会管理经验,推动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要更加注重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监督指导,总结推广基层法院创造的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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