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星子县一名男子谎称父母去世办葬礼要摆酒席,先后12次诈骗香烟50余条。近日,星子县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1976年出生的李某是星子县人,因无一技之长,他赚不到什么钱,可烟瘾十足。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尝到了诈骗的甜头,此后一发不可收拾。今年1月24日上午,身上没钱却犯了烟瘾的李某,来到星子县南康镇东船路口余某杂货店,说“父亲去世需要东西摆酒席”,要在店里赊3条普通金圣香烟。余某信以为真,当场就赊给他3条香烟。没想到这样一句谎话让自己骗到了香烟,李某决定以同样的方式继续赊香烟。
1月27日18时左右,李某来到南康镇龚某的杂货店,同样以“父亲去世要办丧事”为名,要求赊购2条香烟。龚某赊给了李某2条香烟。这一下,李某认为自己找到了发财之路,此后多次如法炮制骗取香烟。1月24日至2月27日,他先后在程某、胡某、杨某等人的杂货店,以父亲或母亲去世需要东西摆酒席为由,骗得香烟50余条。
2月27日上午,李某来到蓼南乡和公塘街李某某的杂货店,仍然以要办酒席为名,骗得香烟8条,不料当场被警方抓获。公安机关扣押了价值1280元的8条香烟,已退回被害人李某某。李某对自己以赊欠的名义在星子县城及附近乡镇的杂货店行骗12次、骗得香烟50多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估价鉴定,被骗物品价值912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李某当庭认罪,法院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特约记者 朱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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