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跳完舞准备回家,不想被人带走强奸还被强迫卖淫,18岁少女小鱼(化名,系被害人)遭遇了噩梦般的日子…… 更令人痛心的是,制造小鱼噩梦经历的9个人都是“80后”、“90后”,其中4人在案发时还未成年,有一人还是女孩。2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采访获知,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对9名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判决:9人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2年不等。
2010年3月27日晚,小鱼(化名,系被害人)与另一名女孩结伴从新城区一家舞厅出来,被告人董某以威胁方法将小鱼挟持到本市新城区一家饺子楼的员工宿舍内。次日,被告人董某、赵某某共同策划欲强迫小鱼卖淫为自己挣钱,与被告人刘某某联系后,当日21时许由被告人董某、赵某某将小鱼带到刘某某居住的本市新城区某招待所的一房间内。后经刘某某和被告人张某某(女)联系,由赵某某和张某某(女)将小鱼带到被告人王某某和张某某在本市新城区某街开设的地下窝点内卖淫4次。被告人刘某某、赵某某、董某等人获赃款420元,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则获赃款180元。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张某某、王某某自2010年3月20日以来,还先后容留、介绍其他多人在其窝点多次卖淫。
事实上,小鱼的噩梦远不止于此。被强迫卖淫期间,小鱼遭到刘某某、赵某某、董某等人的多次威胁、殴打。另一名被告人王某某则被派去看管小鱼。同年4月2日凌晨,被告人赵某某以威胁等方法将小鱼强奸。4月9日晚上,在被告人董某的威胁下,另一名被告人国某强奸了小鱼。国某走后,赵某某又对小鱼实施了强奸。当天23时许,小鱼又被董某带到玉泉区一家饭店员工宿舍内,在那里,3名被告人董某、孟某某、李某某采取威胁的方法,先后将小鱼强奸。
法院另查明,2010年4月8日,经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女)策划,由张某某(女)以找工作为名,将张的一名同学小玲(化名,女)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骗到刘某某在本市新城区所居住的招待所一房间内,欲强迫其卖淫,结果小玲不从,并于同年4月12日被警方解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案的9名被告人(8男1女)全部是“80后”、“90后”,“90后”共5人,其中赵某某、董某、王某某3人和张某某(女)在案发时还未成年。2010年12月2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上述9人提起公诉。9月21日记者采访获悉了此案的最新进展。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查明并认定上述事实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赵某某、董某犯强迫卖淫罪和强奸罪,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张某某(女)、王某某犯强迫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张某某犯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国某、孟某某、李某某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0年和10年。(记者 何芳 实习生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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