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9月22日电(刘耀辉)醉酒驾驶上路被查,醒酒后立马矢口否认,还欲拉朋友“顶包”。22日,济南市市中区警方称,该男子在经警方5次传唤之后,铁证面前终于低头认罪。
8月25日5时37分左右,市中交警大队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鲁Q-LQ175的白色两厢夏利轿车停在英雄路万寿路口,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遂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盘查。经检测,驾驶人李某呼气测试值为205毫克每百毫升,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询问,李某承认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同车的辛某某的证言也证实了其酒后驾驶的行为。
经济南市交通物证鉴证所鉴定,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7毫克每百毫升,属醉酒驾驶,市中警方随即立案侦查。但8月30日再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李某却突然改口,矢口否认其25日醉酒驾驶的犯罪事实,称案发当日是其朋友郑某某驾驶车辆,并要求重新进行血液鉴定。
经济南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对李某的静脉血重新鉴定,结果为200毫克每100毫升,仍属醉酒驾驶。同时,警方成立“8.25醉驾专案组”,兵分三路分别对此案展开周密侦查,搜集犯罪证据,进一步认定了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全部事实。
9月2日,警方第3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案,李某承认当晚饮酒,但仍拒不承认醉酒驾车。接受询问的郑某某也一口咬定,当日是自己代李某驾车,其描述的经过和细节与李某所述完全吻合,“天衣无缝”。
此后,警方先后于19日、21日两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李某,并将案发现场民警的执法录像,包括其驾驶路线和住所的视频、图片等证据供其查看。但李某仍百般抵赖,拒不承认。
面对顽固的李某,警方决定一方面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另一方面需求侧面突破,对证人辛某某进行第二次询问。通过劝说,辛某某再次指证了李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并同意劝说李某认罪。
最终,5次传唤之后,在铁一般的事实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终于低头认罪,对自己8月25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正在办理取保候审,等待进一步处理;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嫌疑人郑某某,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的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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