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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伙同他人强奸3少女 潜逃10年后成老板

2011年09月23日 10:19 来源:南海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01年7月6日,万宁一男子伙同几名同伙强奸3名少女,案发后,几名疑犯被抓,但该男子外逃后,在万宁与五指山交界处搞起了养植场当上老板。日前,万宁市公安局飞豹大队及警犬大队联手,在五指山将在逃10年的强奸疑犯翁某抓获。

  9月8日7时许,万宁市公安局飞豹大队大队长杨岛在工作中获得一条有价值的线索,因涉嫌强奸案而潜逃10年之久的网上在逃人员翁某出现在万宁与五指山交界山区一带活动。根据领导的指示,9月8日9时许,杨岛同副队长陈希军、警犬大队长夏海飞率领10多名队员及4头警犬冒雨驱车赶赴万宁与五指山交界山区附近抓捕。

  经了解,翁某所处住址属偏僻山区地带,流动人员稀少,行动稍为不慎将会惊动犯罪嫌疑人给抓捕带来困难。为稳妥起见,飞豹大队先派两名队员化装成摩的司机,前往翁某经常活动地带打探情况。

  随后民警获悉:在逃人员翁某和其妻几年前在一片空地上租地种植蘑菇,成为一名不大不小的种植业老板。其种植蘑菇上市后都是销往五指山市各家酒店,有时也会通过五指山市车站寄货销售至各市县市场,送货时间为早上,而且都是翁某亲自送货,其余时间翁某很少外出。

  摸清情况后,9月9日7时许,飞豹大队长杨岛将队员分为二组,一组在案犯翁某所种植蘑菇地附近进行埋伏守候,另一组在案犯送货途经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福安泰隆大酒店处守候,但时间已进入下半夜,抓捕工作还没有进展,大队长杨岛决定休息待命待次日再抓捕。

  9月10日,天刚亮,队员便起床,这时天公不做美便下起了大雨,队员后按照预定抓捕方案开展抓捕工作。7时许,一组队员发现案犯翁某从其种植蘑菇地骑车往市区驶去,紧接着队员将情况向大队长杨岛报告。杨岛大队长立即安排队员骑摩托车跟踪其后,当跟踪至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福安泰隆大酒店处附近,飞豹大队将案犯翁某当场抓获。

  据警方调查,翁某,男,27岁,系万宁市和乐镇乐群村委会人。2001年7月6日,翁某伙同翁某某、卓某、林某等9人在和乐封诰村将三名少女强奸。2011年8月28日因涉嫌强奸案被万宁市公安局立为网上在逃人员。(南国都市报 记者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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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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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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