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认识大领导,薛某承诺帮闫某承包大工程,几天之内便从闫某手里拿到50万元好处费后,就失踪了。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很快将薛某抓获。近日,酒泉市肃州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薛某批准逮捕。
2010年5月,杨某认识了薛某的司机王某后,王某告诉杨某,薛某认识某管理工程的大领导,只要给50万元的好处费,就能拿到2500万元的路面铺油工程。杨某将这一消息告诉丈夫闫某后,闫某觉得是个好事,就与王某取得联系。让他帮忙介绍薛某,王某就把闫某领到薛某的办公室商谈承包2500万元的路面铺油工程一事。薛某称该工程可轻松获利400万元,两人谈妥后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几天后,薛某带领闫某前去看工程,闫某为了顺利承包工程,还买了5000元的礼品。转了一圈后,薛某却说领导不在,他们只好返回。2010年5月30日,薛某给闫某打电话,称大领导来到酒泉,让他拿过去10万元现金,闫某便从银行取了10万元现金交给薛某,薛某写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注明此款系联系工程业务用。6月5日,薛某又打电话需要5万元活动经费,闫某就从银行取了5万元现金交给薛某。
2010年6月7日,薛某第二次带领闫某去看工程,这一次还是没有见到领导。一个姓刘的人领着他们在工地转了一圈后,薛某称领导到北京去了,叫闫某准备35万元,他到北京送给领导。次日,闫某又从银行取了35万元现金交给薛某,薛某拿到35万元现金后,又写了一张借条。短短几天内,闫某为拿下这个所谓的大工程,将50万元交给了薛某。薛某拿到闫某的50万元后,一直找借口推脱,后来甚至避而不见。闫某担心上当,就托人打听有没有这项修路工程,得到的答复是没有,闫某顿觉上当,于是找薛某要求退钱,薛某则以各种理由拒不退还。闫某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据薛某交代,他压根不认识大领导,拿到闫某的50万元后,已被自己全部挥霍。(记者 高慧霞 通讯员 姚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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