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9月25日电 (邹艳艳)重庆涪陵两男子半年偷盗农户鸡鸭等家禽700余只,近日被当地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
周某和张某是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和龙潭镇的村民。2009年10月,二人趁夜深之际合伙盗走大顺乡柏坪村苏某家5只兔子。成功得手后,二人接连猖狂作案,在此后不到半年间先后在涪陵区大顺乡、增福乡、龙潭镇等地各村社盗窃作案57次。
期间,周某和张某盗走当地70余家农户鸡530余只、鸭170只、鹅7只、兔5只、山羊2只、猪肉180斤,共计价值人民币35551.60元。二人将盗窃所得平分后各自变卖,周某获赃款人民币约10000元,张某获赃款人民币约16000元。
涪陵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某和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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