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9月25日电 (李霄敏)重庆两家房产代理公司的员工盗卖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近日被当地法院判刑。
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期间,程某、聂某在重庆市高新区石桥埔巴山车站附近开设了一家房屋中介,由于缺乏房源,二人在网上联系罗某购买盗版房地产软件和其他公司房源信息。
程某利用自身在重庆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以及贾某在重庆某置业顾问公司工作的便利,让罗某利用技术手段,获取到两家公司的登陆账号和密码,远程登录了两家公司的服务器,非法获取上述两家房产代理公司总房源信息1044287条。
其中,有姓名、房源地址、联系方式的数据70106条;非法获取总客源信息1000149条,其中有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等信息11762条。此后,罗某将非法获取的上述信息提供给了程某、聂某,并将上述某置业顾问公司的信息在网上予以出售。
日前,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上述三人窃取其他单位合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在综合考虑上述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的基础上,九龙坡区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聂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被告人贾某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上述被告人分别被并处一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上述被告人均明确表示不上诉。完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