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志、小杰、豪豪和俊俊等8人均为马鞍山技工类在校学生,本该是安心学习的他们却突发奇想组建了一个“扫黄队”,几个人经常聚在一起跑到马鞍山市的公园内,遇到看不顺眼的情侣就拦下来,之后对男方进行一番殴打。近日,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大志、小杰等7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四个月刑罚,小俊因不满十六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查实的寻衅滋事犯罪事实有三起,分别是今年3月3日晚、3月24日晚和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几人相约来到马鞍山市雨山湖公园,号称去“扫黄”,无故拦下尹某及其女友、董某及其女友、朱某及其两位同学,其中后两起案件中,他们甚至还携带了刀具。在拦下对方后,几人便对男方进行殴打,只是扇耳光、罚站等较轻的人身侵害,据交代,此举目的就是要让男方在其女友面前出丑,而他们选择侵害的对象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标准,只是看着不顺眼就拦下。
法院审理认为,大志、豪豪、小杰等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这个“扫黄队”队员均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理,其中小俊还不满十六周岁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徽商报 周忠富 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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