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和足浴店的服务员套近乎,混熟之后,以看厂房为诱饵诱骗她们到龙海颜厝镇下庄附近的九龙江江堤上,实施抢劫。自去年8月12日起,龙海颜厝的庄某,利用相同的手法,先后对3名足浴城的女服务员实施抢劫。
9月6日,庄某在长泰县县城翠竹园内,被龙海警方抓获。
昨日上午,龙海公安局刑侦大队向媒体披露了这一案情。
犯罪嫌疑人姓庄,47岁,龙海市颜厝镇人。2002年,庄某因涉嫌麻醉抢劫被判刑,直到2008年5月份释放。
释放后,庄某在龙海颜厝镇下庄村,租住了一段时间,后前往长泰打工。庄某在长泰打工期间,经常光顾周边的足浴城和发廊等娱乐场所。
7月26日,庄某来到长泰县一足浴城找服务员胡某,提出要带胡某到龙海市颜厝镇,参观他的厂房,并在那里过夜,并预付了几百元定金。
因为之前曾给庄某做过几次保健服务,而且对方也预付了定金,胡某也就没有多想,就和庄某一起来到龙海。
来到龙海吃完晚饭后,已是晚上8点多了。胡某在庄某的带领下,来到颜厝镇下庄村九龙江江堤。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趁着胡某不注意,庄某突然双手卡住胡某的脖子,厉声喝道“把身上的贵重物品全部拿出来!”
胡某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愣了一会后,胡某开始反抗,但最终还是被庄某搜刮了身上的项链、手链、戒指等首饰。为了方便逃跑,庄某竟扒光了胡某身上的衣服。之后,便逃之夭夭。
5月20日,庄某瞄上了在长泰县林墩一酒店从事足浴工作的江西人唐某。庄某向唐某提出,带她到颜厝镇参观他的工厂,并伺机给她儿子找份工作。信以为真的唐某,便和庄某一起,来到颜厝下庄村。结果和胡某一样,唐某身上的财物和首饰被庄某洗劫一空。
同样被庄某抢劫的还有顾某。
目前,庄某因涉嫌抢劫罪,被龙海警方刑拘。(海峡导报 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 林志祥 陈瑞滨 林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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