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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盗伐林木补栽400株树苗“补过”(图)

2011年09月27日 16:32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父子盗伐林木补栽400株树苗“补过”(图)
检察官在锦里村村委会开展法制宣讲 (图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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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气候干燥,你们村要注意森林防火啊……”9月21日,景德镇市浮梁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石向虹打电话给当地兴田乡锦里村村支书叶汉茂,叮嘱他们要注意防火,加强对村民的普法教育,不要再发生盗伐林木事件。

  几个月前,叶汉茂和他的八旬老父,曾因盗伐林木双双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检察机关认真审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这对父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驱车80公里送达法律文书,让他们恢复了往日平静的生活。

  盗伐林木补栽400株树苗“补过”

  2010年11月初,在浮梁县兴田乡锦里村任村支书的叶汉茂,和父亲叶接木商量,到自家山场砍点树装修在县城买的一套新房。11月一天,80岁的叶接木独立一人带着手锯和柴刀,来到自家自留山“下塘坞”砍伐杉木5棵,但发现自家山场没有大的杉木,就擅自到国家公益林“和家坞”山场盗伐杉木35棵,折合活立木蓄积3.428立方米。由于叶接木年纪已高,体力不支,无法将这些砍好的杉木运回家,就堆放在山脚下。

  同年12月11日,叶汉茂得知父亲为其砍树后,来到“和家坞”公益林山场运树时,被当地林管场当场查获。随后,叶接木父子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今年年初,案件移送至浮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该院认为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无主观恶性,叶汉茂不知父亲砍的树为盗伐林木,且案发后叶汉茂已赔偿国家公益林损失3000元,叶接木也表示补栽400棵杉木苗用来“将功补过”,于是检方根据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叶汉茂作绝对不起诉处理,对叶接木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主动进村普法

  锦里村是当地一个林区自然村,有400户农户1500余人,拥有山林5.6万亩,该村距县城80公里,当地村民进城十分不便。考虑到这种情况,浮梁县检察院担心今后还会有此类案件发生,于是决定把法律文书亲自送到叶接木父子手上,并召开一次普法教育会。

  9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浮梁县检察院,石向虹向叶汉茂打了一通电话:“秋天气候干燥,你们村要注意森林防火啊,补种的树苗要经常浇灌,我们还会去回访的……”

  “一定一定,谢谢你们检察官对我们村的关心!”

  打完电话后,石向虹拿出两份法律文书复印件和当时进村拍摄的照片,向记者讲述当时的过程。今年6月1日上午8点半,她带着科室两名检察干警驱车赶赴锦里村,经过1个半小时的颠簸,来到了村委会办公室。

  “叶书记,你把全村干部召集起来,并叫上几名村民代表,我们要开个会。”石向虹刚进村委会办公室就忙起来。

  当天10时许,村支书、村主任等十几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聚集在村委会。

  “我现在正式宣布我院对叶接木和叶汉茂的处理决定,各位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你们的村支书并没有犯罪,今后要信任他支持他的工作。你们采伐林木都要办理许可证……”

  “谢谢检察院!我作为村支书,没有带好头实在不应该,这段时间我在深刻反省自己。”

  “原来砍自家的山林也犯法啊!”经过半个小时的宣讲后,一些村民开始念叨着。

  “欢迎你们来监督我”

  会后,石向虹提出去看一下叶接木补种的树苗。

  石向虹等3人在叶接木的带领下,趟过一条小河,走了近20分钟的山路后,来到他补栽的山地,认真查看树苗的存活状况。

  “我向你们保证,以后会经常来照看好这些树,欢迎你们来监督我,”叶接木说。

  石向虹告诉记者,为了证明叶汉茂的清白,让其安心工作,检察院还把对他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复件送达给兴田乡政府。

  9月21日,叶汉茂给检察院打来电话表示:“以后好好工作,带领好全村人勤劳致富。(新法制报 文/孙开炎徐礼兵记者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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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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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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