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一男子失手犯下命案。18年后,为了给妻儿一个名分,他最终选择了自首。
现年44岁的刘红安是蔡甸人。1993年10月23日,他和两名朋友在蔡甸永安镇菜市场与一男子发生纠纷,刘红安和朋友失手把对方打倒致死。刘红安在事发前半个月刚刚刑满释放,惹出了人命后立马逃亡。
这些年来,刘红安隐姓埋名,逃往广东、河北、贵州等地。意外的是,他逃至广东时,与一名四川籍女子产生了感情,随后还“结婚”生子。等到孩子将满周岁时,刘红安把自己的实情告诉了妻子,刘妻也跟着他开始了举家逃亡的日子。这么多年来,刘红安至今没领结婚证。而他的儿子都快成年了,仍然是“黑户”。
刘红安前不久得知,他当年的同案已经服完了刑期,重获新生。再想到自己颠沛流离、还连累妻儿,刘红安决定自首,给妻儿一个名分。
最终,他在家人的支持下选择了自首。10月5日上午,他走进了蔡甸区永安镇派出所投案自首。他告诉记者,自己已经厌倦了这种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自首甚至让自己轻松了不少。
派出所在做完审查,已对刘红安取保候审。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见习记者 杨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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