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杨警官,心里踏实好多。这三个月真是如履薄冰啊!”这是一位向中山警方自首的嫌疑人阿辉在微博上的留言。在通过微博与警方多次沟通咨询后,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网上追逃的“捞仔辉”终于来到中山市三乡公安分局谷都派出所,向警方自首。
自5月底公安部开展为期一年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以来,以“全国追逃、全警追逃”的力度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范围之广、力度之大为近年罕见。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更是各出奇招,借助网络、微博、手机短信等平台,敦促在逃犯尽快投案自首。观察人士指出,各地警方出奇招敦促在逃犯自首,体现的是“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也是公安机关与时俱进、创新社会服务方式的做法。
中秋前后,广州番禺警方在微博上发布了潮爆版网上追逃通告,引起众多网友围观。这则网上追逃通告内容如下:“你认或不认,事实就在那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你信或不信,政策就在那里;你想或不想,亲人就在那里,望穿秋水,只盼君归;你愿或不愿,中秋就要到了,人月能否两团圆?此情此景,在外漂泊的你还能hold住吗?赶紧拨打24小时免费热线110自首圆你回家梦!”
自微博兴起以来,这个140个字的网络平台不仅成为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渠道,也逐渐成为政府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的另一扇窗口。尤其是公安系统,在近一两年来,更是将微博的功能发挥并拓展到了一个新的层次,诙谐、搞笑的微博语言也不知不觉渗透到了政务工作。
在广东中山,甚至出现微博自首案例。
9月16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中山”收到网友“@捞仔辉”的私信,对方称想了解目前网上追逃人员自首的有关政策。“@捞仔辉”称,他于6月2日在与朋友喝酒时发生冲突把对方打伤,但事后已和伤者达成了赔偿协议,“这种情况,如果自首能否取保候审”?
中山警方对这则来自微博的自首信息高度重视,专门安排了一名负责人与其联系,确定其身份,细心做好“捞仔辉”的思想工作,并及时与办案单位三乡公安分局联系,确定其符合通告规定的取保候审精神后,动员其尽快来三乡公安分局自首。
在得到“@平安中山”答复的几天后,“捞仔辉”就从湖南老家回到中山,还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来到三乡公安分局谷都派出所,向警方自首。阿辉坦言,到派出所自首前,他一直担心,害怕当场被抓,但到了派出所后,负责此案的杨警官不但没抓他,还给他买来了滑鸡饭。“做了错事,迟早要还的。男人嘛,还是要承担起责任。”听了阿sir的话,阿辉心里觉得坦然了许多,觉得这一步“走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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