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凑钱购买小车窜至高速公路工地盗窃柴油。10月9日,陈纪明、彭维海、易小华、贾刚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批准逮捕,明知是赃物而予以收购的郑新祥亦被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
陈纪明、彭维海、易小华、贾刚等4人均系四川省泸县人。2011年7月,4人共同商定盗窃柴油卖钱,并决定由陈纪明、彭维海、易小华各出资2.5万元作本钱,购买盗窃用的小汽车、小货车,由贾刚负责驾驶。2011年8月16日凌晨,陈纪明等4人分别乘坐经过改装、内置有油罐的小汽车、小货车窜至醴陵市神福港镇某高速公路工地,将该工地油罐中的4.25吨柴油盗走。8月18日、20日、23日,陈纪明等人又采取上述手段在醴陵境内正修建的某高速公路工地作案3次,共盗得柴油18吨。所盗柴油均由贾刚销赃给其所认识的湘潭人郑新祥,除所盗的5吨柴油因质量不好未得赃款外,共得赃款11.6万余元。除去开支外,贾刚分得赃款1.45万余元,陈纪明等3人各得赃款3.2万余元。
案发后,醴陵市公安局接到受害单位负责人报案后立即进行立案侦查,于8月26日将陈纪明等4人抓获,并于9月16日将郑新祥抓获归案。 (郭秀峰 周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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