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来是一起普通的车祸,但钟某却为这起车祸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去年的10月13日,他撞人后没有立即拨打120救治,而是将被撞者拖上车,并将其抛弃在偏僻的马路边,最终导致伤者死亡。
一年后,同样在10月13日,雨花区法院一审判决钟某因故意杀人罪获刑7年,他在法庭上后悔不迭。
案情 撞人后将伤者抛弃在偏僻路边
今年34岁的钟某是江西人。他大专毕业后打过几年工,随后在长沙做起了批发炒货类食品的小生意。
2010年10月13日晚9时许,钟某接到生意,开车出门送货。刚刚送完货,开到黎圫乡黎圫路长托安置小区附近路段时,钟某撞上了正在过马路的李某。
撞到李某后,钟某马上下车拍了拍李某,问:“你能说话吗?”钟某在民警录的口供中说,自己见对方没有反应,就抱着伤者往车尾箱放。“抱起伤者时,我还听见伤者的喘气声。”
钟某说,自己是准备开车将伤者送到医院去的,因为没带钱,也没带手机和其他证件,怕医院不救,只好漫无目的地开车,想着去找朋友借钱,开到了圭塘道月塘村烟坡组广电工地附近的马路边。“我以为打120也要钱,就没打电话。”车停下后,钟某看见附近有一个人,想着这个人发现伤者后会打120救人,所以把伤者放到了路边的土堆上,“放下伤者时还听到喘气声”。
随后,钟某慌慌张张地开车跑回家。看见钟某紧张的神色,钟某的妻子有些怀疑,钟某告诉妻子,自己出了事故,撞了人,但是个小事故,人伤得不重,还多次要妻子不要多问了。
第二天,钟某上午送完一趟货,接儿子放学回家后,就不敢再出门了。而此时,被路人发现的李某已经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几天后,10月16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钟某被刑事拘留。直到警方找上门来,钟某才向家人说出实情。
庭上 拿出皱巴巴的白纸道歉
昨日上午9点20分,雨花区法院法庭,戴着手铐脚镣的钟某被法警带上法庭。
见到旁听席上的父母、妻子和弟弟、弟媳,钟某露出了淡定的笑容。家人为钟某请了辩护律师。
“我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不是故意杀人。”听完起诉书后,钟某当庭推翻了自己在公安局所录的口供。“我当时拍他(李某),他没反应,我想送他去医院,又没钱。直到车子被一堆泥土堵住停下,我回头把手放在他鼻子上时,他已经没有呼吸了,我一紧张,就把他放在了路边。”
“你怎么确定被害人已经死了?”公诉人问道。
钟某沉默了一下,“这是常识问题,他鼻子没气,眼睛不动……”钟某滔滔不绝地说了不少为什么抛下李某的理由。
“你又不是专家,怎么能确定他死亡,把他抛在路边?你当时怎么想的?”法官询问钟某。
“我……我没有多想。我本来准备送医院的,主要是因为自己没带钱和证件,所以才……”“身上没钱就是你把伤者扔在路边的借口?”法官质问钟某。
此时,钟某不再说话,双手扶着围栏不停摇晃。
最后陈述时,钟某拿出了一张皱巴巴的白纸,“我对不起妻子和儿子,对不起亲人,更对不起死者和死者家属,我向你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