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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组织卖血案黑幕:村子冲指标“血头”牟暴利(2)

2011年10月14日 16:3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10年7月18日上午10时20分

  青浦某村村部献血点

  自从上次验血合格后,吴刚强一直在等待这一天,因为他知道早点献完血才能早点拿到钱。同样是白色的金杯车,同样是青浦某村村部献血点,不同的是这次施某给了自己一张工作证,工作证上写着:吴刚强,上海奋发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公司注册在青浦某村)。在登记表上,这名来自浙江平湖的打工者,工作单位都被填成 “上海青浦区某镇某村”,户籍所在地则是“外埠户籍在上海居住6个月以上”。吴刚强管不了那许多,把胳膊一伸,鲜红的血液顺着导管流入血袋,他就这样顶替了青浦某村的某人,完成了“义务”献血。不久,这些被雇来的献血者如约拿到了一笔“卖血钱”,但并不知道,施某一滴血没有卖,拿的却比他们多得多。

  “卖血”四步骤

  据调查,“血头”非法组织卖血有着一整套严格的卖血组织程序,一般分为4个步骤。

  第一步是千方百计获取献血指标信息,主动与村委会取得联系。“血头”通过网络、血液中心、献血点、村内宣传动员材料等各种途径,获取各个村、居委会的献血指标及献血日程安排,然后主动与村委会相关负责人联系。

  第二步是招募献血人员。“血头”通过发布小广告或利用老乡、同事、朋友等社会关系,以献血给付报酬为诱饵,在经济相对落后地区或者外来务工人员中招募献血者。

  第三步是组织招募来的献血人员冒充村民进行体检、抽血。“血头”与村委会人员一起制作献血人员需要的假工作证以应付血站的检查,同时“血头”还会教献血者如何回答血站工作人员的询问。

  第四步是“血头”与村委会和献血人员分别结算钱款,从中牟取暴利。献血人员献血后根据“血头”的事先安排,将献血证交给血头,然后“血头”与村委会结算,村委会按每支血(200毫升)800元的价钱将血款付给“血头”,“血头”再按照每支血400元不等的价钱将血款付给献血者,从中牟取巨额利润。

  此案中,“血头”施某最终因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5000元;帮忙找人的刘某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2000元;司机庄某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元。

  “检察建议”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青浦区检察院会同市检察院侦监处,立即开展专项综合治理。通过全面调查发现,自1997年以来,本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 10件发生在农村地区的非法组织卖血案共17名犯罪嫌疑人,浦东、青浦、松江、嘉定、奉贤、崇明等区县农村都存在非法组织卖血现象。这种现象一再发生,主要在于基层无偿献血制度宣传不到位,加上农村普遍对无偿献血制度存在片面理解,自愿无偿献血的村民很少。同时,巨大的卖血利润驱使“血头”铤而走险,而村干部为了完成献血任务,大都同意与“血头”合作。

  青浦区检察院和市院侦监处深入剖析案件成因,研究撰写了《上海农村地区非法组织卖血现象调研报告》,并通过市院《检察情况反映》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对策建议。市委领导、市人大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要求严格措施,加强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卫生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全市各区县转发,并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开展“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专项治理活动。(记者 郭剑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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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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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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