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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纵火报复“情敌” 邻居家中现金家电遭焚烧

2011年10月17日 09:27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16日)凌晨,邛崃市羊安镇景苑街41号2楼民房内突发大火,火势迅速向两边蔓延,致5间民房受损,一对情侣在火灾中丧生。随后,一名男子到警方自首,自称是纵火者。火灾中的受损房主纷纷表示,现金、吊顶、家电等都付之一炬。“我的4万现金被烧成灰了!”一邻居称。

  凌晨起大火

  2人不幸丧生

  目击者江先生告诉记者,昨日凌晨2时40分,他从睡梦中醒来,发现窗外很亮,一看是对面燃火了,火势正在向房子两边蔓延。起火的41号一楼卷帘门半开着,但浓烟呛得人无法上楼救火。

  “大家分头去踢卷帘门,把周围人喊醒!”很快,明火就烧到了39号居民房,邻居陈师傅一边用力踢门,一边大声向内喊话,却无人应声。幸运的是,陈师傅后来发现卷帘门未上锁,当时14岁的玲玲(化名)正在1楼睡觉,她还不知道大火正在她的头顶燃烧……“我一个人在家,忘了锁卷帘门!”说起昨晨的一幕,玲玲还后怕不已。

  随后,邛崃消防赶到现场,大约1小时后明火才被扑灭,殃及5间居民房。而起火的41号居民房内,女主人陈学蓉和她的男朋友均不幸身亡。

  5间民房被烧

  居民称4万现金化成灰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闻讯赶到现场,警方正在现场勘查。记者注意到,这是两层楼的民房,起火处在2楼,屋顶被烧光了,只剩下几根木棍搭在房梁上。火灾殃及2楼其余4间民房。

  “我房间里的4万元现金,前几天才取出来,现在全烧成了灰!”住在景苑街39号2楼的陈春明说。受火灾殃及,其余4间民房损失都不小。

  纵火致前妻及其“情敌”亡

  男子投案

  江先生称,死者陈学蓉今年42岁,曾有两段婚姻,第二任丈夫为小高,去年她第二次离婚,今年初,陈学蓉又与当地一化肥厂工人恋爱。“小高经常找陈学蓉来闹!”

  随后,记者从现场勘查的警察处了解到,这起火灾的纵火嫌疑人小高,案发后很快投案自首。

  一名知情人还告诉记者,两名死者当时睡在一张床上,男性死者腹部还有刀伤。至于两名死者的具体死因,还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

  可向纵火者索赔

  但现金被毁证据难寻

  “受殃及的屋主,可向纵火者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蜀望律师事务所唐烽律师称,证据是民事赔偿的关键,就这次火灾来说,陈春明称他的4万元现金被烧成灰,“要想让纵火者赔偿,就必须拿出4万元被毁的证据!”唐烽举例说,比如银行的取款凭证、目击者证人证言、警方的损失清单等,“现金损失寻求赔偿很困难!”(记者 锁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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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阚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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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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