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年1月12日地点:(青岛)漳州二路
案情回放:还不到18周岁的他,却尾随女士进入小区,并冒充快递员敲开房门,持刀威胁受害人,进行抢劫,还威胁说,要是不给钱就强奸你!被警察抓获后发现,这个未满18岁的他竟然是个“惯犯”,多次抢劫、偷盗。父母离异导致他缺乏管教,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案件结果:盗窃罪 、抢劫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11年,罚金8000元。
张女士今年26岁,在漳州二路上的某小区内租房居住。2011年1月12日,她从外面吃完饭回家,刚进入电梯,一个男青年也跟了进来。十几分钟之后,张女士听到有人敲门,就隔着门问:“谁啊?”对方是一个男的声音,回答说:“送快递的。”“我以为他是找房东的,就打开了门”。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刚才电梯里碰到的那个男青年就站在门外,手里还拿着一把刀指着她。
这个男青年正是小伟,张女士打开房门之后,他拿着刀逼着张女士往后退,让她把所有的钱拿出来。关上门之后,小伟看到张女士的挎包就放在茶几上,就过去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在了地上,钱包也掉了出来。张女士见状,赶忙上去抢钱包。小伟用刀指着她说,“不给我钱,我就强奸你!”说完就用刀割断了张女士睡衣的腰带,还要脱她的睡衣。刚脱了一半,张女士就挣扎着穿上了,撕扯过程中,小伟的刀割伤了她的左手手腕。最终,小伟从张女士那里抢走了1100元钱。
被抢之后,张女士立即报了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2011年1月15日将小伟抓获归案。经审查,小伟是1993年出生的,此时还未满十八周岁。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在审查中发现,原来这并不是小伟第一次作案,90后的他竟然是个“惯犯”,曾经多次持刀抢劫、偷窃。
记者了解到,小伟祖籍在吉林省,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均为工人,家境很差。他2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小伟归父亲抚养,但父亲平时对他关心很少。从小时候起,小伟就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但他们年事已高,也很难对小伟进行管教。7岁时,小伟开始上学,不过学习成绩一般,2006年,他小学还没毕业就辍学了,一直在家闲着,但是却迷上了上网,经常夜不归宿,看不健康书籍,也常出入歌厅、酒吧等场所。2008年初,小伟跟着父亲一起来到了青岛打工,但后来一直无所事事,就靠着盗窃、抢劫谋生。
在庭审现场,小伟表示自己对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市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伟的行为已经分别构成了盗窃罪、抢劫罪,但他犯罪时已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一审判决如下:小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城市信报 见习记者 郑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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