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7日召开的上海市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大会上获悉,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前成立“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将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接受市民有关12种情形的火灾隐患举报。
据介绍,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设在上海市消防局,将从本月20日起正式运行。市民可通过24小时消防热线电话、信件邮寄、网上举报等多种方式投诉举报火灾隐患。
为了让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举报投诉的范畴,上海市消防部门介绍了上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受理举报投诉的12种情形: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建设工程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开业使用的;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上海市消防部门透露,为了鼓励市民群众共同参与消防防控、消除火灾隐患,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并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人员,将进行奖励。相关承办部门及工作人员则要求认真受理、查处举报投诉,并严格保守举报人个人信息。(记者 罗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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