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受害人亲属的愤怒,张海波蹲下身子躲在法警身边,但在庭审过程中,他的表现并不低调。
“我并不是对生活失去信心才杀她。”张海波反对起诉书这样对自己描述。昨天,备受关注的“女护士被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犯罪嫌疑人张海波在庭上并未收敛,庭审过程中数次回头对旁听席上的记者、被害人家属们怒目而视。
被害人亲属鞋扔嫌犯
昨天下午2点50分,受害人小芬(化名)的父母在亲属的陪伴下,走进法庭。两人满脸憔悴,母亲怀里抱着女儿的遗像。
20分钟后,张海波被带进法庭,小芬父母的情绪立刻激动起来,一边大声哭着说“还我女儿”,一边试图上前抓住张海波,法警赶紧上前制止,被害人的遗像也由工作人员暂为代管。
由于小芬父母和亲属情绪较为激动,法警暂将张海波带离法庭,但还没走几步,一名男子脱鞋砸向张海波;紧接着,另一名男子从后方试图揪住张海波,但被法警制止。据了解,这两名男子也是小芬的亲属,由于他们的行为过于激动,均被法警请出庭外。
随后,在审判长重申法庭纪律后,再次开庭。
与小芬家属激动的情绪相比,张海波的情绪相当平静,在第二次被押进法庭之后,他朝着旁听席恶狠狠地看着,被法警提醒之后,仍多次回头瞪视。
公诉人斥其毫无人性
检方认为,张海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海波当庭表示认罪,但对起诉书所述部分事实持有异议,“我在作案后并没有清理现场,而且我也不是因为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杀人的。”
“因为赌博,我在外面欠了高利贷,债主总是让我还钱,我受不了,就想着要把放高利贷的给杀死。案发当天,我到小芬的小区去找她,打算跟她见最后一面,然后就去找放高利贷的人,后来小芬的电动车没电了,我们就在附近的恒金宾馆开了房间……也没干嘛,就聊了聊天。”张海波说道:“后来聊着聊着,小芬跟我说我欠那么多钱都是我自作的,是我活该,听到这话我就很生气,才杀了她。”
然而,公诉人则认为,张海波对作案过程进行了精心设计,并怒斥张海波“毫无人性”。
案发前晚曾留下遗书
庭审中,张海波的辩护律师称,张海波曾留下过一封遗书,他父亲发现后交给了公安机关。据了解,这封遗书写于案发前一天晚上,张海波将其写在一本工作手册上。
在庭上,张海波的辩护律师当庭宣读了这封遗书:“我走了,我也回不到这个家,无缘与你们相见了。每当想到父母这么多年来为我和我姐姐吃了那么多苦,我感觉很痛心,债主常常来找,我不想你们再被打扰。我想死了,死了就一了百了。可我心里最放不下的是我的女朋友小芬,她真的很好,可是我却没有珍惜她。爸、妈保重,儿子先走了……”
事前十多天已经买刀
问:你和小芬是什么关系?
张:朋友关系。
问:你为什么要杀小芬?
张:当时我跟她聊天,她说话刺激了我,说我“欠这么多钱,活该”,这让我很生气。
问:你什么时候买的刀?
张:案发前十多天。
问:你杀小芬过程中,她有没有反抗?
张:反抗了,也哀求我不杀她,但我没听。
问:有没有将电视机声音调大?
张:没有,我把声音调小了。
问:你为什么杀人后要打电话给小芬的朋友?
张:当时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死,希望他们能来救她。
问:你被抓时在浴场服安眠药是干什么?
张:我经常失眠,前一天晚上没睡觉,服安眠药是为了治失眠。
各方争论是否判死刑
嫌犯是否自首?
张海波的辩护律师称,案发后张海波曾拨打报警电话,以及打电话给自己的姐姐和受害人的同事,明确告知他们说“我杀人了”,应该可以构成自首。公诉人和原告代理人均认为,张海波没有主动到公安机关,报案后还转移地点藏匿,完全不符合自首条件。
双方是否恋人?
辩护人称,张海波与受害人小芬是恋人关系,在决心杀死债主前,担心自己死后小芬会被别人“占有”,进而引发杀人行为。原告代理人则认为,案发前小芬就提出分手,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QQ号,两人已非恋人关系,张海波杀人纯粹是出于自私和残忍。
应该如何量刑?
谈到量刑建议时,公诉人希望法庭按照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准则依法严惩。辩护人认为,张海波杀人的根本原因,是债主逼债太紧导致其产生绝望的想法,“罪不至死,是可以改造之人。希望给他一个重生的机会。”原告代理人则表示,张海波极度自私和残忍,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建议判死刑立即执行。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