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老太20多年前与丈夫离婚并将亲生子送与他人抚养,现年老居无定所,只能寄居于公园或医院的长凳上,于是邱老太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并每月陪伴其一天。顺义法院近日受理了此案。
邱老太起诉称,20年前她与前夫离婚,儿子归前夫抚养,后因经济条件不好只能将3岁的亲生子送与他人抚养。现邱老太因年老居无定所,只能寄居在公园或医院的长凳之上。邱老太觉得对不起儿子,曾试图吃安眠药自杀,幸亏得到医院的免费救治,在昏迷两天两夜后脱险。在住院期间,经过公安机关和医院的相关领导打电话通知的情况下,儿子依然没有到医院对母亲进行探视,为此邱老太对儿子彻底寒心,诉至法院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并判令其每月陪伴老太一天。
邱老太的儿子辩称,他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自己年仅3岁时邱老太就把自己送给了他人,目前已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 (谢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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