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0日),(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大名县19岁的张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此前,人们一直以为发生在去年夏天的那起开车撞死人事件仅是一起交通肇事案。
去年8月10日,在邯郸大名县方道村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撞上一辆行驶中的电动自行车,并将其拖行100多米后才停下来,导致骑电动自行车的董某当场死亡。交警赶到现场后,按交通肇事案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了处理。
正在此时,大名县检察院接到董某妻子林某的投诉,称肇事司机张某是因前怨故意将董某撞死的。检察院立即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并调阅、收集证据,对此案立案监督。最终,在大量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了故意作案、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
去年6月,在山东威海打工的张某接到在大名县开诊所的表哥的电话,称乡卫生院指定董某的诊所为新农合医疗定点单位,而表哥开的诊所因为受到医药费报销的限制,生意开始冷清起来。张某从小父母离异,在姑姑家长大,所以认为表哥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决定“回去找董某算账”。
一个月后,张某驾驶一辆在山东威海买的报废轿车,回到大名县老家。他首先找理由主动与董某接触,并成为“朋友”,然后寻机“教训”董某。
去年8月10日,张某打电话邀请董某到县城吃饭。当晚吃完饭后,张某开车拉着董某回家,在行驶至方道村附近时,董某下车骑上预先放在这里的电动车回家。此时张某并没有开车离开,而是等待董某骑车驶出一段距离后,开车加速向董某撞去。由于张某与董某的“朋友”关系,人们一直以为是张某在开车过程中不小心撞上了董某,直到最后案发才真相大白。(记者 冬子 通讯员 曹现革 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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