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4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常州市公安局局前街派出所一辅警收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帮助捞人”一事,引起了当地司法部门的重视,对一直逍遥在外的协警苏某进行了抓捕。近日,记者从天宁区法院获悉,该辅警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苏某今年33岁,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原为常州市公安局局前街派出所的移民辅警。去年12月,局前街派出所对涉嫌盗窃罪的上海籍男子殷某实施了抓捕,并连夜对其进行审讯。完成对殷某的审讯后,派出所便打算将其送往看守所,该所辅警苏某正是押送人员之一。在送往看守所的过程中,苏某趁民警不在,与殷某攀谈起来,“热心地”询问对方是否需要帮忙“走走路”。殷某一开始并没有明白对方的意思,辅警苏某便解释起来,他告诉殷某,“走路”的意思就是通过关系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此时,身陷囹圄的殷某看到了一线希望,将自己父亲的电话给了苏某,并表示家里一定会全力支持的。
随后,苏某便与犯罪嫌疑人殷某的家属取得了联系,索要10万元现金用于打点。在整个过程中,苏某一直没有告知自己的身份,而殷某家人则将其视为常州公安民警。在今年春节前,殷某的家人向苏某的账户打了10万元人民币,本以为能换得儿子的缓行。过了20多天,局前街派出所辅警苏某又打来电话,称“缓刑”肯定是没指望了,但是可以想想办法,让原本9年的刑期变成6年。苏某将之前的10万元退了7万出来,并称剩下的3万元要用于打点和缴纳律师费。然而,过了没多久,殷某被一审判处9年10个月有期徒刑,与辅警苏某的承诺相去甚远。殷某的家人觉得自己上当受骗,遂向多部门进行举报并向本报求助。
6月24日,本报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不久,苏某便被拘留。
近日,天宁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收到的10万元确有7万元已经退回,另有1.5万元用于支付律师费,但是在剩下的1.5万元中,有1万元用于苏某个人消费,另外5000元送给了他人。案发后,涉案的1.5万元赃款已经由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被害人。法院审理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判决,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天刑 郭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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