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夜拉客,后半夜盗窃,这是郑州两名的哥的“工作状态”。这种状况持续了一个月,作案达40余起,平均每晚至少盗窃一次。昨日(20日),两名的哥被长兴路派出所拘留。
【作案】驾车行窃,“兼职”的哥专偷电池
10月13日凌晨,郑州市南阳路北段教工小区附近,夜深人静。长兴路派出所夜巡民警和巡防队员在此隐秘守候。这里曾多次发生窃案,他们决心抓获盗窃者。
凌晨3时,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从副驾驶位子上下来一名男子,该男子脸戴白口罩,手上戴着白手套。男子先是站在车旁左顾右盼,然后走到不远处的一辆电动车前转了两圈,最后蹲下去掏出工具忙活起来。
“有人偷电动车!”带队的民警张艮春警觉起来,他当即下令合围。民警和巡防队员冲出来时,那名男子已提着一组电池往出租车的后备厢里装。众人当即将其抓住,不料,出租车司机却突然驾车逃离。
民警审讯得知,被抓的男子姓崔,40多岁,郑州人。崔某供述了逃跑的同伙的情况。3个多小时后,民警即将逃跑的贺某抓获。贺某20来岁,是一名专跑夜班的“的哥”。
【案情】“生财”走歪道,作案数十起
据了解,9月中旬,崔某得知贺某在郑州开夜班出租车后即请求同行,因为他也打算承包出租车。于是,崔某经常在夜里跟着贺某一起跑车。时间不长,崔某找到了另一条“生财之道”:他发现夜里有许多电动车放在路边而无人看管,因此可以顺便偷电池卖钱。
密谋后,两人商定“共同盗窃”。他们分工明确,贺某负责驾车,崔某负责下车偷电池,赚来的钱除每天拿出100元让贺某交出租车的租金外,其他的钱两人平分。
此后的一月内,两人前半夜干“的哥”的活儿,后半夜做盗窃的事。盗窃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金水区和惠济区,他们先驾车在各条道路上转,发现目标后,由崔某携带工具下车去偷,贺某则在车上望风,并随时准备逃离。他们作案速度极快,一两分钟即可偷走一组电池,最多时一晚可偷八九次,作案次数至少有40多起。线索提供刘国保
给您提个醒
夜晚,电动车不要随意停路边
崔某、贺某两人落网后,该案被移交至长兴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进一步审理。截至昨日,两人已陆续指认了30余处作案地点。同时,民警通过努力,又追查出40多块尚未卖出的各类电动车电池。两人供述,他们已卖出30多块电池,卖了3000余元。
崔某说,他们选择的目标都是一些路边无人看管、没有对电池进行防盗加固的电动车。因此,民警提醒市民千万不要嫌麻烦,无论外出办事还是回家休息,电动车最好停放进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停放点。由于特殊情况,不得已要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要尽量停放在自己或者路人、商家比较容易看到的地方,同时,尽量将车子与固定物锁在一起。(记者乔伟辉实习生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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