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赌成性害人害己,男子黄结成为筹赌资先是侵占公款,后又纠结亲朋绑架老板,更在收到80万赎金后杀人灭口。近日,广州市中院判处黄结成死刑,同案另外6人也予重判。
嗜赌欠债 绑架老板
出生于广东清远的黄结成2009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广州某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
黄结成平时好赌成性,便对公款动了心思。借职务之便,黄结成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并未将定金及剩余货款交给公司财务,多次非法占有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12万余元。期间黄结成还曾私刻公司财务章,伪造公司收据收取客户的货款。
2009年12月,黄结成由于赌博输钱后无法偿还所挪用的公款,便开始精心策划绑架公司老板李某的计划。
黄结成称,自2009年12月初就开始构思绑架方案,并在从公司到家的路旁租了一间二楼房子,观察李某的活动规律和行踪,择机绑架。随后黄结先是以“欠债”为由,指使其弟黄东明找人劫持李某。黄东明随后纠集了郭锋、刘文江等人,开始实施绑架方案。
2009年12月31日,根据事先分工,黄结成回到公司作内应,由赖劲负责驾驶小面包车接应,郭锋等人埋伏在工厂外小路旁。当天下午18时许,当李某途经该处时,数人即上前拦截,并把李某封嘴、捆绑并拖上面包车,运送至黄结成租房处。
杀人后毁尸灭迹并勒索80万
在李某被劫持后,由于反抗呼叫,郭锋等人随手捡起玻璃瓶、石头等,打伤被害人头部,导致李某死亡。后经法医鉴定,李某系钝力打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在李某死后,黄结成并没有因此作罢,反而在与同伙商量后决定毁尸灭迹,购买了汽油、编织袋等物品,并将李某的尸体藏匿于清远市源潭琶江口镇江边附近的一处废弃房屋处。
随后,黄结成协同黄东明、郭峰向其所在公司财务人员勒索人民币80万元,声称“想求财,不是想要命”,并要求对方把赎金从高速公路上抛至桥下。收到赎金后,黄结成、郭峰烧毁了李某的尸体,并逃往清远。
首犯死刑
其余同案也重判
法院审理认为,黄结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致李某死亡;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绑架罪、职务侵占罪。而黄东明、郭锋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导致李某死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刘文江、杜静坚、单泽波、赖劲,非法拘禁他人,使用暴力导致李某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终,法院判处黄结成数罪并罚,判处死刑;郭峰判处死缓,其余五人也获刑6到18年不等,并赔偿受害人家属49万余元。(记者 刘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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