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昨日发布,调查显示,有24.7%的女性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根据调查结果,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强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确表示遭受过配偶殴打的比例为5.5%,农村和城镇分别为7.8%和3.1%。
全国妇联副主席甄砚表示,本次调查数据中所显现出来的家庭暴力的比例跟以前没有太大的可比性。因为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以及在中国传统上觉得家庭中的殴打和侮辱、谩骂等行为是家务事,所以,过去很多当事人不去反映,因此家庭暴力的数据显现的比例不是很高。但如今,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受到暴力侵犯的妇女会寻求法律的帮助,所以现在的比例相比过去提高了。(实习记者 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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