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9岁的90后女孩,竟然伙同他人假扮港商,以征婚的名义骗取他人钱财。近日,由福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某(女)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周某某是一名出生于1990年的女孩,高中文化程度,在深圳没有固定工作。2010年12月2日,被告人周某某与董某某、林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租住在福田区,结伙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同年12月中旬,董某某等人刊登征婚广告。被害人高某某看到该征婚广告后,与被告人周某某取得电话联系。被告人周某某谎称自己在香港开公司,欲与被害人高某某结婚,高某某信以为真。后被告人周某某以贵重物品被机场海关查扣需要补税为由诈骗了被害人高某某5000元,又以到大庆市开公司需要将香港的资金转到高某某的个人账户,但需要交纳转账手续费为由诈骗了高某某5900元。2010年12月份,被告人周某某与董某某、林某某以同样的方式诈骗了被害人郭某某4500元。
2011年6月19日,公安人员在安徽省泾县泾川镇将被告人周某某抓获归案。被告人周某某到案后,其家属将其所得赃款退还被害人。 (王纳 罗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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