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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法草案规范入院评估 当事人获解决问题途径

2011年10月25日 14:1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飞越疯人院》是一部拍摄于1975年的美国影片,主人公麦克墨菲精神正常却被关进了精神病院,那里的生活让他崩溃,但他依然努力抗争,医生终于无法容忍麦克墨菲,强迫为他做了脑部切除手术。这部影片让人反思自由和禁锢的关系,也引发了大众对精神卫生领域话题的讨论。

  精神卫生问题是全球性的公共问题,1990年以来,相关立法在全球形成了高潮。昨天(24日),我国也开始首次审议精神卫生法草案。草案规定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为防止“被精神病”的现象发生,草案规定了精神障碍两种复诊、两次鉴定制度。

  关于复诊,不同意接受住院治疗的患者可以要求医院复诊,医院应当指派初诊医师以外的2名精神科职业医师复诊;或者是由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亲属选择所在省内其它有资质的医院复诊。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院胡纪念教授认为,这个草案使当事人有了解决问题的途径。

  胡纪念:最主要从当事人角度来说,有了一个途径来解决问题。如果他本人不认为自己有精神病,他可以获得一个途径来帮他解决问题,至少是从医学的判断上面会更慎重一点,也更准确一点。

  除了复诊,这份草案中还特别规定了两次鉴定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对复诊结论有不同意见、要求鉴定的,可以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来鉴定。究竟什么样的机构具有这方面的权利呢?

  胡纪念:在2005年之后,所有的司法鉴定机构,包括精神病的司法鉴定机构,都统一纳入到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管理,所以在各地都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录可供查询。有很多的精神病医院、专科医院有三级的、有二级的,它们只是从事医疗工作,并没有精神病鉴定的资质。所以这上面强调的是依法取得资质的精神病司法。

  在我国,这种司法鉴定机构一方面是在精神病的专科医院,另一方面是在大专院校适用这样的机构,第三类是社会上个人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所以总共有三类鉴定机构获得了这样的资质。

  草案的推出虽然是进步,但这份草案在讨论中也存在不少争议。

  胡纪念:在决定这个人是否符合住院治疗的条件,是否应该被强制进行非自愿的治疗这个专业问题的判断上,这个鉴定人不见得比医院的精神科的临床医生更有发言权或者更具权威性,他不同的地方只是在于他是一个相对中立的角色,而本医院的大夫可能有时候会受限于本机构的某些利益或者是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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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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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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