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柳州10月25日电 (周潇男 韦崇结)广西柳州警方25日介绍,当地警方近日将一名因盗窃被判10年刑期,入监1月逃脱躲进山村30年的男子韦某抓获。
1980年2月至4月,韦某伙同另外3名男子,在原来宾县的多个乡镇盗窃耕牛和生猪,后韦某及其同伙被警方抓获,1981年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韦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原柳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韦某被送至监狱服刑。
1981年5月,在监狱才服刑了一个月的韦某从监狱中逃跑,在打工时认识了一名柳州市雒容镇的女子,后来两人同居,韦某随女方到雒容镇办了“结婚酒”,当了“上门女婿”。因韦某没有没有身份证,两人一直都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对于女方的疑惑,韦某骗女方说自己的身份证搞丢了,并声称自己叫“梁四八”,此后,韦某一直以“梁四八”的身份在村里做工,主要以杀猪为生。
“梁四八”在村里非常低调,性格非常孤僻,平时很少与人交往,从不上街,“结婚”近30年,并育有一子一女的“梁四八”从来没回过老家,也没有带子女回过老家,而其老家也从来没有一个亲戚来找过他。30年来,家人曾多次催他去办理户口及身份证,“梁四八”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脱。
上个世纪80年代,村里划分土地承包,“梁四八”也分得了土地。近年来,随着国家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梁四八”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国家征用,该村每名村民均得到了数额达50多万元的土地补偿款。按规定,户口在村里的、有土地被征的才可以领到这笔钱,“梁四八”的土地也被征用,但由于他没有户口和身份证,不能领取补偿款。“梁四八”很“淡然”的表示不要这钱。
“梁四八”的这些古怪举动引起了柳州警方的注意,2011年10月,柳州市公安局“清网行动”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后,要求对韦某进行核查。10月22日,民警欲将“梁四八”带回所里作进一步审查。“梁四八”突然对两位民警说:“你们放过我一马,我给你们每人10万元。”“梁四八”的话令民警吓了一跳,更加感觉到了此人的可疑。
经查,“梁四八”原来是名逃了整整30年的逃犯,其真名叫韦某,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今年54岁。目前,警方已将韦某移交给监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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