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时说,总的看,近年来基层检察院普遍加大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
曹建明在报告中指出,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全国基层检察院共提出刑事抗诉11048件,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及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34455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一级检察院抗诉32037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226件,为维护执法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主要任务在基层,强化法律监督的关键在基层。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等问题,最高检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导基层检察院建立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针对社会关注的刑讯逼供、牢头狱霸、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等问题,最高检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促进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人权保障工作。注重发挥基层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诉讼违法工作,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促进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的解决。
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基层检察院3205个,基层检察人员176600余人,分别占总数的88%和74%。(记者陈菲、杨维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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