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长征“蛀虫” 受贿上亿——王妙兴
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妙兴涉嫌贪污、受贿上亿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王妙兴从上世纪90年代初至案发,曾先后担任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镇长、党委书记、新长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05年,王妙兴利用担任普陀区长征镇党委书记兼新长征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便利,非法将9700万元国有资产隐匿在其个人控制的账户中,使长征镇政府失去对该笔国有资产的控制,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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