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成法宣记者陆阳阳)为了让前妻回家,王刚吸毒后,将女儿捆住,掉在天台外。近日,成都市成华法院以绑架罪,一审判处王刚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8年5月20日,王刚与曹丽的女儿王倩出生。2010年,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之后共同暂住于王刚姐姐的家中。
2010年12月6日,王刚吸食毒品后,7日上午,他和前妻在家中发生口角,并将曹丽赶出家门。中午,王刚将女儿王倩带至二楼天台,用电线将女儿身体捆住,将女儿吊在天台外半空中,并要求其姐姐打电话给曹丽,让曹丽回家,不然就把女儿扔下楼。曹丽接到王刚姐姐的电话后,立即报警,并随同民警一起赶到现场。
王刚情绪激动,反锁通往天台的大门,不让民警靠近,并挥舞砍刀。在民警对其进行劝解的过程中,王刚两次将女儿吊在天台外和民警对峙。当天下午5点左右,经亲属及民警劝解,王刚放下刀同意与民警一起下楼,后民警趁其不备救下王倩并将王刚制服。(文中人物均系化名)(成法宣记者陆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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