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28日电 (白贵云)在虫草经济利益的驱动下,7人挺而冒险偷越国境,欲采挖虫草,结果被哈萨克斯坦军方擒获。新疆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七人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共计21000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5月30日19时许,被告人马某7人乘坐一辆带篷布的白色货运车,携带采挖工具和生活物资,从布尔津县出发,途径冲乎尔镇、贾登峪、喀纳斯等地,非法进入中哈边境管理区。次日凌晨3时左右抵达距那仁五公里处的大下坡地段,7人在公路旁的树林下车后,背着物品步行继续向北行进。6月2日19时许,七人自中哈3号界标附近钻越边境铁丝网,趟过界河进入哈方境内,就地搭建起两顶帐篷用于食宿,准备次日在哈国境内采挖虫草。6月3日凌晨,被告人马某7人正在帐篷睡觉时,被哈国军方抓获。同年7月8日,被告人马某7人由哈方交由我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7人共同故意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未经出境许可越过国界线,扰乱了国家出入境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所指控罪名成立,应以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