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德富,男,汉族,生于1949年1月24日,现年58岁,初中文化,麻柳湾村四组人。197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至1989年担任麻柳湾村主任;1989年至今担任该村支书。
1、关于反映“雷德富侵吞水泥厂赔付的污染费,时间长达二十多年,每年赔款数目群众不清,从未公示,款项去向不明”的问题。
经查,新峰水泥厂在1999年前属县办国营企业,没有给麻柳湾村支付污染费。1999年通过拍卖由曾兴友经营,开始支付污染费,据村干部和部分村民证实,1999年至2003年污染费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全村农提留款,从账上反映,截止2008年各组分污染费共计:114646.62元,2010年各组分污染费38500.00元,支出总计153146.62元。其中,2009年收污染费40000.00未分,在账上。剩余2万余元支村集体其它开支。
2、关于反映“雷德富个人开采本村矿山十几年,承包费自己说了算,对不服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问题。
经查,麻柳湾村的矿山是1984年建立的社办企业,当时负责人是范忠文,后由四组的谢贤义承包了一两年时间,由于经营困难,就转包给雷德富,承包费是经过群众讨论决定的。经调查部分村民证实,没有发现因承包矿山雷德富对不服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现象。
3、关于反映“雷德富在5.12救灾中冒充抗震救灾英雄,骗取国家奖励和名誉“的问题。
经查,地震后,老县城至麻柳湾村的道路被垮塌的石头、泥土堵塞,雷德富从矿山调了一辆铲车,从水泥厂调了两辆铲车清理沿途被堵塞的道路。5月13日,又组织五辆卡车运送受灾群众至绵阳。几个月后,将自己的农用车无偿提供给村上运送救灾物资到麻柳湾村,因此被擂鼓镇政府评为“抗震救灾优秀个人”。
4、关于反映“雷德富私自盗卖救灾板房三大卡车。许多救灾物资和款项不知去向”的问题。
经查,2008年“9.24”洪灾,使麻柳湾村30余间板房毁损,经请示擂鼓镇相关领导同意后,雷德富组织人员将受损板房进行拆除,分别出售给本村1组的唐志德、黄加英等。所得收入全部入账。经查账,2009年3月王键经手入账2800元;2009年赵全华经手1000元;2008年8月付成荣经手600元,合计收入4400元。其他板房都由镇政府出售,所得款项都入镇政府账目。
5、关于反映“雷德富侵吞村委办公室一套楼房赔款”的问题。
经查,原麻柳湾村村委活动室共三间、一楼一底,砖混结构。“5.12”地震中毁损,在群众安置过程中所占土地被征用,征用费收入35184.4元,已入账。
6、关于反映“雷德富利用国家救灾重建,任意分配建房土地面积”的问题。
经查,根据擂鼓镇党委擂委发【2009】59号文,麻柳湾村120户需进入规划安置点调整宅基地安置。麻柳湾村制定了统规自建安置实施意见,涉及的安置户签名同意通过,村上将各户的申报面积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后按照公示表给各户划拨宅基地面积,划后的宅基地面积也进行了公示。
7、关于反映“雷德富把集体财产当个人财务,近二十年未向百姓公布过账”的问题。
经查,震前,麻柳湾村通过会上公布、墙上张贴的方式公示了帐目;震后,由于原村委活动室毁损,无法张贴公示村帐目,存在财务公布不及时、不详细的现象。
8、关于反映“雷德富侵吞灾后村民在老房子宅基地基础上建房补助款,国家优惠政策每户补助15000元”的情况。
经查,农户的农房毁损补助资金和特殊党费均由擂鼓镇信用社直接拨入农户的一折通上。未发现国家优惠补助每户15000元的情况。镇政府规定2008年12月31日完成重建的农户享受每平米20元的建材补助款,麻柳湾村申报了50户符合条件的农户,补助款也是直接打到农户一折通上。
9、关于反映“雷德富为个人私利,组织部分村民围堵水泥厂大门,要求水泥厂购买其的矿石涨价”的问题。
经查,2007年,由于水泥厂欠麻柳湾村的污染费未赔付。村上开会确定由村、社干部及各社两名群众代表到水泥厂协商污染费问题,并由村上给每个人员20元补助。
10、关于反映“雷德富在抗震救灾期间,私吞上级运输救灾物资所耗油料、油费”的问题。
经查,在震后,运送转移受灾群众时,镇政府未支付过燃油费及相关补助。未发现国家以运输物资和疏散灾民的名义给村上下拨过相关费用。
记者了解到,调查组在麻柳湾村调查时,共调查当事人22人,其中被举报人1人,举报人20人。其他证人1名。对19名举报人进行调查发现,举报人并不知情举报内容,是麻柳湾村5组村民李唐会以帮其讨取村污染费、向政府要15000元建房补助款、村账目不明等原因来找其签名。共计签名(含代签)39人,其中3人证实未签过名。
在胜利村进行调查时,共计调查3人,被举报人一名,举报人2人。调查中发现,均是胜利村7组魏元翠以证明其在胜利村有地为名,让其签字,举报人不知晓举报内容。(记者 关月 胡慧 薛贞 章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