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物权法》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期满后的具体问题没有明确规定,这引发不少担忧。10月27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回答该问题时称,他认为不会影响到有以房养老想法的人的计划。后续的产权续期问题值得研究,不是一个部门能决定的。
70年住宅使用期满后怎么办?这是民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在城镇自有住房率已近饱和之后,住房已成为民众私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为私产,就有产权,就会有后代继承财产的问题,70年的有限产权则给住宅继承蒙上了一层阴影,“人没了,房子也没了”的情景会不会在不久的未来上演?更不用提“以房养老”了,没有产权的房子,有哪个银行敢做抵押?
当初推行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分割,主要是基于土地国有制考虑,所做的一个权益之策,让土地在没有改变所有权属性的前提下,发挥其使用功能。这一“创新性”方案,促使土地资源得到飞跃式的利用,但也因产权归属问题埋下了不少问题,住宅70年大限即为其一。从时间上来看,部分住宅所使用的土地,离期限已经不远,甚至有些20年、40年使用权的土地,已经过期或者面临即将到期的境况。
近些年,住宅产权续期问题屡屡被提起,却一直未见官方有正式表态。此次贠小苏的说辞,亦是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土地与住房是个复杂问题,特别是在所有权和使用权被人为切割开之后,如何找到妥善解决的方案,确实需要极大的智慧和勇气。如今,三代人供养一套房的案例比比皆是,老百姓为房子付出了太多,住宅产权续期问题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合法财产如何延续,民众急需知道答案,有关方面应该重视起来,不能再用“鸵鸟思维”拖延。
无恒产者无恒心。亿万民众用自己的辛苦劳动换得住房,乃是合法拥有的私人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住宅产权续期政策不明朗,给未来留下了不确定因素,当合法拥有的财产存在风险时,必然会在民众心中造成不安。由此可见,住宅产权续期是个大问题,不容小觑。(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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